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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一方面,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家庭养老负担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增加;另一方面,它促进了“银发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首次在党的全会中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已经成为中国人口长期发展的主要任务,也为“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人口预期寿命和生育率两个重要因素决定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选择。目前,我国正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同时也是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过程。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近2.6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8.6%。
人口老龄化是“合力”的结果,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口预期寿命和生育率两个主要因素。一方面,人口预期寿命延长的趋势是不可逆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只有35—40岁左右,2019年已经提高到77.3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卫生环境的改善,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大大下降,但与此同时,生育率也是下降的。也就是说,我国人口发展正在经历重大转折。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化和少子化特征,总和生育率显著低于更替水平,远远低于人口正常世代更替水平。
鉴于以上两个主要因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要有“两手”。首先,要做好“一老”,即包括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特别是养老服务在内的养老保障体系的顶层制度设计,确保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并削减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其次,要做好“一小”,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有效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
优化生育政策,主动作为,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和可持续发展,主动作为,努力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为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准备工作争取更长的“窗口期”。
针对我国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国民生育意愿下降、生育率持续走低的现实,要实现“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进而实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制定和实施与生育政策相配套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划《建议》提出,要“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这是具有极为重大现实意义和针对性的政策导向。从许多国家和地区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看,政策、措施实施效果通常要5到10年才能显现出来。面对我国目前生育率持续走低、人口老龄化加速的严峻现实,必须抓紧优化生育政策的顶层制度设计。
坚持积极老龄化理念,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人口是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变量。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矛盾。为此,必须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更加积极地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地看待老年、老年人。“老年人”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当然也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日益加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许多国家纷纷提高退休年龄。因此,老年人的年龄起点也是不断变动的,60岁并非划分老年人的年龄标准。
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延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数以亿计的老年人口,不仅是我国一支重要的消费生力军,也是支撑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动能。相当多的老年人,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退而不休”,仍然在工作。在城乡基层社区治理、社会矛盾调解、社会治安维持、扶老助残、幼儿教育、环境卫生,以及文化传承等各个方面,老年人广泛参与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批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无报酬的活动,在志愿工作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通过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和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灵活就业机会,身体健康且有意愿就业的老年人将继续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贡献者。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但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总体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脱节,以及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规范建设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要确保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此,必须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四梁八柱”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经历了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到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转变,进而调整为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目前来看,机构养老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社区养老也有了起色,但最大的短板恰恰是居家养老这一基础没有打牢,满足最大多数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十四五”期间,发展养老服务的重点必须切实从以前重机构、轻居家转变到打牢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上来,从以前把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建设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转变到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上来,以满足最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必须加快发展健康、养老、家政、物业等服务业。目前,我国仍有大量的老旧居民住房不符合适老化要求,要扎实推进老年人家庭住房适老化改造。采取切实措施,把鼓励和支持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或就近居住落到实处。上门服务要可持续,必须走出一条老年人付得起、机构和企业能赢利的路子,要采取切实措施扶持、培育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和企业。要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和城乡空巢、失能失智、高龄老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并把子女常回家看看、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志愿者和义工上门巡访、年轻健康老人与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结对帮扶、驻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关爱服务机制化制度化。在做好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加注重心理疏导、危机预防,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鼓励和支持发展互助养老。鼓励和支持以农村幸福院为代表的据点式社区互助养老,鼓励和支持“抱团”式养老、旅居式养老、“候鸟式养老”、“度假式养老”等新型互助养老业态的发展,相关部门要在价格、专业化服务以及意外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强引导和规范。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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