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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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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人社函【2021】141号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级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央或外省驻赤单位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各旗县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一)公需科目

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30个学时,培训内容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12学时;《聚焦能源转型,绿色发展趋势展望》,12学时;《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3学时;《增进共同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学时。

市直属单位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学习形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zjpx.nmgdbrc.com/进行学习。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

学习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完成2020年、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培训到赤峰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203 室)报名,联系电话 :0476-8368844。

各旗县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各旗县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培训相关事宜。

(二)专业科目

1.培训学时和内容。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应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作及申报职称专业相一致,赤峰市本级单位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赤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各旗县区专业科目培训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

2.培训方式和时间。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也可登录 http://cf.chinahrt.cn/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

学习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应用要求

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职称评审学习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一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考核认定学习要求: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职称,需按要求完成近一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需按要求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公需科目(30学时)和专业科目(60学时)培训均须达到规定的学时,才能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符合职称申报要求

四、学时倾斜政策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四)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赴区内外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市“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六)学时折合规定: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的,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七)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九)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市范围内认可。

五、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30学时共75元。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费参照公需科目收费标准,不高于2.5元/学时。

六、审验要求

2022年起不再人工开审验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学员必须同时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考试后,才能在网上自行打印审验卡。

(一)全市全面实现网上打印审验卡。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继续教育审验卡网上打印。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各继续教育基地、各旗县区要做好学习数据和信息与自治区继续教育网上审验模块对接工作,确保2022年2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继续教育审验卡网上打印。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各继续教育基地、各旗县区人社局与自治区对接网址、用户名向市人社局申请。

(二)赤峰市本级单位审验程序。赤峰市本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卡的网上办理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赤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统一负责,专人办理。同时应就专业科目培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上报培训计划。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于2月底前申报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培训前两周须上报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培训人员范围等。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未如期申报培训计划的视同当年无培训,不予对接自治区网上打印审验卡平台端口。

2.提交培训情况报告。各继续教育基地在培训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将培训情况报告提交至内蒙古继续教育审验系统(www.nmgrck.cn/jxjy),培训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培训总结、培训通知、培训花名册(见附件1)、培训效果评估表(见附件2)、学员签到表(和培训花名册顺序一致)(见附件3)、面授图片资料或网络培训截图等内容。

3.打印审验卡。培训情况报告审核通过后,各继续教育基地应通知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七、其他

(一)强化管理。市直各有关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审验和管理工作。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当地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审验工作。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赤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专业科目培训进行抽查和巡查,着重对面授培训的时间和人数等情况开展专项、随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办班等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旗县区和各基地在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四)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可在zjpx.nmgdbrc.com/或在cf.chinahrt.cn/上查询。市人社局继续教育咨询电话:8337879  8337532。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1.赤峰市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学时折算标准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

3.培训效果评估汇总表

4.培训学员签到表

          5.公需科目导入模板

          6. 专业科目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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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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